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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禁用「紅色7號」色素!消基會喊跟進 食藥署不禁用:鼓勵業者「減少使用」

    2026-08-13 16:04 / 作者 游騰傑
    食藥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
    消基會針對市售35件食品進行檢驗,發現26件含有著色劑,其中17件驗出「食用紅色7號」。消基會質疑紅色7號恐增加肝腎代謝負擔,美國2027年起全面禁止,呼籲台灣跟進修法;對此,食藥署表示,紅色7號目前在台仍屬合法食品添加物,現階段尚無立即刪除需求,將持續滾動評估使用範圍及限量修正。

    消基會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食用紅色7號」因其耐高溫、顯色強且成本低廉的物理特性,長期被廣泛應用於櫻桃罐頭、蜜餞、糖果及各類兒童藥水中,是食品工程中維持視覺美感的重要著色劑,不過,美國食藥署近期已經宣布撤銷Red No.3作為食品及口服藥品著色劑的核准資格,加州則已正式立法,預計於2027年全面禁用;而歐盟則對其用途進行了嚴格限縮,並要求加註健康警語。

    對此,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表示,現階段對紅色7號採取「持續監測、科學評估、滾動檢討」;對網路食品則採取「加強查核、要求標示、違規就查處」。民眾在網路購買食品時,也應優先選擇有完整中文標示及清楚揭露業者資訊的產品。

    許朝凱指出,食用紅色7號目前在我國仍屬准用食品添加物,美國宣布自2027年起禁止食品使用,係因為雄性大鼠實驗具甲狀腺瘤風險,並非人體致癌性,國際(Codex、歐盟、日本)仍准用,我國尚無立即刪除需求並持續滾動評估使用範圍及限量修正。

    許朝凱說,進口食品供販售者,依法應辦理輸入查驗;包裝食品也必須以中文完整標示成分、食品添加物、國內負責廠商等資訊。對於網路販售食品,食藥署已持續巡查違規商品,並與網路平台及相關部會合作;未來修法也將進一步要求網路販售輸入食品揭露資訊,強化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瀏覽及追蹤管理。

    許朝凱強調,食品未依規定標示,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針對消基會此次調查發現的「GOAL DAILY-洛神蔓越莓精華膠囊」疑似未標示食用紅色40號案件,已移由產品來源所在地衛生局查處,食藥署將持續督導。

    食藥署也鼓勵食品產業提前因應國際趨勢,面對國際減少使用合成色素及「清潔標籤」趨勢,政府將持續掌握國際規範及產業需求,也鼓勵食品業者逐步進行配方及製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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