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關稅。美聯社
美國貿易代表署週二(6/2)公布針對60個經濟體在「未確實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的301調查結果,認定台灣等54個經濟體未能針對強迫勞動貨品實施進口禁令並確實執行。由於台美對等關稅協定(ART)已包含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貨品的承諾,美國貿易代表署建議,對台灣加徵10%的關稅。
據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官網消息,美國貿易代表署認定,60個經濟體在未能對使用強迫勞動貨品實施進口禁令並確實執行的行為、政策及做法,屬不合理且對美國商業構成負擔或限制,因此可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b)條採取行動。
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在聲明中表示,難以接受美國最重要的貿易夥伴未能解決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的問題,導致美國勞工被迫在全球不公平的環境中競爭,但也指出,部分貿易夥伴已透過《美墨加協定》(USMCA)及ART等承諾,將採取初步措施防止強迫勞動商品進口。
報告指出,美國貿易代表於3月12日針對各經濟體未能對使用強迫勞動生產的貨品實施進口禁令並確實執行,啟動60項調查,最終裁定54個經濟體未能針對強迫勞動貨品實施進口禁令並確實執行,另有6個經濟體未能確實執行禁令。
基於調查報告,美國貿易代表提出相應措施,對於已實施強迫勞動商品進口禁令、承諾透過ART實施並執行此類禁令,或已部分實施具有防止特定強迫勞動商品進口效果之管制措施的經濟體,USTR建議加徵10%關稅,對其他經濟體則加徵12.5%關稅。
報告顯示,USTR參與了與台灣、歐盟、日本、南韓等46個經濟體的政府間保密磋商,並強調近年來美國與台灣、阿根廷、孟加拉等經濟體簽署的ART均包含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貨品的承諾。
美國貿易代表也提議設立紡織品機制,允許特定經濟體的服裝及紡織品以較低的第301條關稅稅率進口至美國。
同時,美國貿易代表徵求公眾意見,設定書面意見提交截止日期為7月6日;USTR將於7月7日就上述建議措施舉行公聽會。
今年2月,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所實施的「對等關稅」措施違法後,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4月預告,將會在7月前改援引1974年《貿易法》的第301條款,恢復先前所課徵的關稅稅率。
1974年《貿易法》的第301條,旨在處理影響美國商業活動之不公平外國行為、政策或做法,可對美國商業活動造成負擔或限制,且缺乏正當理由、不合理或具歧視性之外國政府行為、政策或做法予以應對。根據該法第302(b)條,貿易代表得依第301條自行啟動調查。
報告顯示,以下54個經濟體未能針對強迫勞動貨品實施進口禁令,亦未能確實執行,分別是阿爾及利亞、安哥拉、阿根廷、澳洲、巴哈馬、巴林、孟加拉、巴西、柬埔寨、智利、中國、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多明尼加、埃及、薩爾瓦多、瓜地馬拉、蓋亞那、宏都拉斯、香港、印度、伊拉克、以色列、日本、約旦、哈薩克、科威特、利比亞、馬來西亞、摩洛哥、紐西蘭、尼加拉瓜、奈及利亞、挪威、阿曼、秘魯、菲律賓、卡達、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南非、南韓、斯里蘭卡、瑞士、台灣、泰國、千里達及托巴哥、土耳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英國、烏拉圭、委內瑞拉、越南。
另有6個經濟體未能確實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貨品的規定,分別是加拿大、厄瓜多、歐洲聯盟、印尼、墨西哥、巴基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