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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看懂】從創辦《蘋果日報》到可能被囚終身 黎智英國安案關鍵時間軸

    2025-12-15 09:56 / 作者 國際中心
    黎智英2020年12月被捕後,被鎖上手銬腰鏈押上囚車。美聯社
    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遭港府控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發布煽動刊物」罪,今天(12/15)被判決三項罪名全部成立,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他是香港2020年實施《港版國安法》後,首名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的被告,案件被認為極具指標意義。

    78歲的黎智英已被關押逾5年,期間有兩年多遭單獨囚禁。包括美國與英國在內,已有多國呼籲釋放黎智英。

    在此之前,黎智英已身負三項「非法集結罪」,須服刑1年8個月;另有一項涉及辦公室租約與營業項目不符的「欺詐罪」,刑期5年9個月。

    以下為黎智英國安案重要時間軸:

    1995年6月20日
    香港《蘋果日報》創刊。

    2000年11月28日,黎智英在香港《蘋果日報》總部辦公室受訪。美聯社資料照片


    2019年
    4/1 《蘋果》刊出〈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做不下去)〉一文,黎智英受訪稱港府若修訂《逃犯條例》,未來香港嫌犯可移交中國,「你說你報導大陸新聞,它(大陸政府)說你揭露國家機密;你批評它,它又說你顛覆國家安全,那一切都完了」。檢方以這篇文章作為指控黎智英「發布煽動刊物」的起點。

    4/3《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在香港立法會一讀通過。

    4/28 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反送中,抗惡法」遊行,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共13萬人上街。

    6/9 逾百萬港人上街,反對《逃犯條例》草案6月12日在香港立法會二讀。

    7/8 黎智英赴美期間,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國務卿龐培歐(Mike Pompeo)會晤。

    9/27《蘋果》發行「自由之夏」特刊,內容與反送中運動相關。

    10/12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訪港,與黎智英、香港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等人見面。

    10/23 黎智英與前立法會議員、香港民主黨創黨成員李柱銘等人赴美,與時任美國眾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會面。

    2020年

    5/24《蘋果》頭版刊出「一人一信救香港」,呼籲民眾寫信給時任美國總統川普。《蘋果》同月也推出英文版新聞。

    6/30 中國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規定顛覆政權、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7/9 《蘋果》推出黎智英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嘉賓包括前港督彭定康(Christopher Patten)。

    8/10 約200名警力突擊搜查香港《蘋果日報》總部,黎智英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被捕,其後獲准保釋。

    12/3 黎智英再次被捕,被控涉及上市公司壹傳媒(Next Digital)總部租約詐欺案,被拒保釋並收押。

    12/11 黎智英被正式控《港版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12/23 黎智英獲准保釋,在家度過聖誕節。

    12/29 黎智英辭去壹傳媒主席職務。

    12/31 香港終審法院裁定原審法官批准保釋有誤,下令重新羈押黎智英。

    2019年6月9日,數以萬計港人走上街頭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揭開反送中運動序幕。美聯社


    2021年
    4/16 黎智英因於2019年8月「反送中運動」期間參加未經警方批准的集會,遭判「非法集結罪」成立,刑期12個月,上訴後減為9個月。

    5/14 壹傳媒因面臨資產遭凍結等多重壓力,宣布停止運作,成為首家遭《港版國安法》針對的上市公司。

    5/28 黎智英遭判另一項「非法集結罪」成立,涉及參與2019年10月1日的未經批准集會,第二度遭判刑14個月。

    6/17 警方出動500人突擊搜查《蘋果日報》編輯部,拘捕包括總編輯羅偉光、副總編輯陳沛敏在內的5名高層,並查扣電腦設備。

    6/20 香港《蘋果日報》26週年,報方表示僅剩「數週」營運資金。

    6/24 香港《蘋果日報》印刷最後一期,印量達100萬份,是平日的10倍。

    8/19 法律助理陳梓華與社運人士李宇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9/29 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向高等法院申請清盤壹傳媒。

    12/13 黎智英因2020年6月4日參與未經批准的六四維園燭光集會,遭判第三個「非法集結罪」成立,判刑13個月,與前兩案同期執行,總刑期20個月。

    香港《蘋果日報》最後一份報紙,印行100萬份。資料照片


    2022年
    7/30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下令黎智英的國安案不設陪審團審理,理由是「涉及外國因素」,且「司法公正存在實質受損風險」。

    11/22 六名前《蘋果》高層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11/28 在終審法院裁定英國大律師歐文(Tim Owen)可為黎智英辯護後,香港特首李家超提請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釋法,要求裁定是否可阻止外籍律師參與國安案件。

    12/1 高等法院將黎智英的國安審訊延後至12月13日,等待北京就歐文能否辯護作出決定。

    12/10 黎智英因向香港科技園公司以優惠價租地設置壹傳媒大樓,被控在大樓內設置與申請業務無關的辦公室且未申報,被裁定「欺詐罪」成立,重判5年9個月。

    12/30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賦予香港特首權力,可禁止無香港執業資格的律師參與國安案件,實質上禁止歐文為黎智英辯護。

    2023
    5/19 香港高等法院駁回黎智英就法律代表問題提出的司法挑戰。

    5/29 高等法院拒絕終止針對黎智英的國安審訊申請。

    8/18 在審前覆核期間,因另一起涉及47名民主派人士的案件尚未完結,黎智英的審訊再延至12月18日。

    12/18 黎智英的國安審訊正式開庭。

    2023年7月28日,黎智英在香港赤柱監獄於2名警衛緊跟下,進行每天50分鐘的放風。美聯社


    2024年
    1/2 黎智英對所有指控答辯不認罪。

    11/20 黎智英開始出庭作供,表示從未試圖影響美國等國對中國及香港的外交政策。

    2025年
    3/6 黎智英共出庭作供52天後,完成作供。

    8/15 因黎智英心悸,結案陳詞一度延後,當局隨後提供藥物與心臟監測儀。

    8/28 國安案結案陳詞結束,歷時156天的審訊告一段落。

    10/30 美國總統川普在南韓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時,提及黎智英案件。

    12/15 法院宣判黎智英三項罪名均成立,將於1月12日進行「求情」程序後再宣判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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