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召開記者會說明外送平台合併案審議結果。圖為公平會發言人辛志中。李政龍攝
各界關注 Grab 擬併購 foodpanda 一案,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10/21)決議依《公平交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禁止結合。公平會發言人辛志中強調,該會在審查結合案時,核心考量始終圍繞在結合對「市場結構」與「市場競爭」的實質影響,而非業者個案的商業決策或市場後續變化的預測。
針對外界關注外資併購可能引發的資安或國安疑慮,辛志中表示,各國對國安與資安均高度重視,但在我國體制下,
外國人投資是否涉有相關疑慮,應由經濟部依《外國人投資條例》進行審查。公平會的法定職掌在於維護市場競爭機制,評估整體經濟利益是否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確保市場結構不因結合而惡化。
另針對審議過程,辛志中說明,公平會現有5位委員,依組織法規定委員會議須有過半數(至少4位)出席。本案因其中1位委員為避免外界疑慮而申請自請迴避,最終由4位委員出席審議,並在至少3位委員同意禁止結合的情況下通過決議。
針對 Uber 與 Grab 之間的股權及董事兼任等連結,雖然
申報人提出稀釋持股、限制人員兼任董事及敏感資訊交流等承諾措施,但辛志中指出,委員會經過詳細評估後認為,這些承諾難以確保在實務上有效執行,不足以化解市場限制競爭的疑慮,因此無法採取附加條件或負擔的方式給予通過。
面對媒體詢問若 foodpanda 母公司堅持出售、甚至可能導致業者退出台灣市場,是否會加速市場壟斷?辛志中回應,公平會在進行結合審查時,是以現有的市場資料、客觀事證及事業過往的經營績效來做出判斷,無法也不宜對業者未來假設性的商業決策進行預測或代為考慮。
至於本案未來是否還有重新申報的可能,辛志中表示,法律並未限制事業的申報次數。若未來台灣外送市場結構、市場占有率發生實質改變,或是業者提出能徹底消除競爭疑慮的新架構與承諾,業者均可自行評估是否再次提出結合申報。公平會將持續依據法律規範,嚴格把關市場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