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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擬資產轉帳新制今上路、超過3萬要附生日和地址 跨國轉帳明年上路

    2026-10-20 19:19 / 作者 邱怡瑄
    虛擬貨幣示意圖。路透社
    為了有效管理洗錢與資恐風險,金管會規劃分階段推動虛擬資產轉帳規則(Travel Rule)。金管會今日(10/20)宣布,虛擬資產的「境內轉帳」即日起應用Travel Rule,未來自然人或法人透過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移轉的虛擬資產價值超過3萬元時,必須加強資訊揭露;跨國轉帳則因需考量系統建置與對接狀況,預計明年底前上路。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表示,目前已有11家VASP業者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其中8家已開業,即日起全面適用虛擬資產境內移轉的Travel Rule規定。

    跨國移轉預計明年底前上路,針對跨國移轉可能應用的國家,黃仲豪說明,根據統計,目前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有109個會員,其中83%對Travel Rule有立法,真正開始執行則有40%,包括歐盟、美國、日本、韓國、香港、英國。

    金管會表示,虛擬資產交易具有匿名性及跨境流通特性,FATF建議各國主管機關推動Travel Rule相關機制,金管會與VASP公會討論後,決議分階段方式推動,本次修正「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已完成法規預告,並於今日發布。

    金管會表示,主要有三大修正重點。首先,增定「上限強化型」資訊蒐集機制,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不論移轉價值多寡,均應實施Travel Rule,如果移轉價值在新臺幣3萬元以上,要依身分別取得額外資訊,當轉出人及接收人的身分屬自然人,要取得其出生日期及住所地址;如為法人,則應額外取得其官方辨識編號,及設立登記地地址。

    其次,當VASP於擔任虛擬資產移轉的接收方,且移轉價值逾新臺幣3萬元時,應就轉出方提供之接收人資訊,與其所持有之客戶資訊進行核對,以強化資訊正確性及風險控管機制。

    最後,因為考量國內外VASP間系統介接及實務運作調整等作業尚需一定時間,金管會表示本條增訂適用範圍及施行期程相關規定,確立分階段推動,也讓業者有準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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