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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電森崴大戰燒到金管會! 證期局證實收到檢舉、已發函釐清母子公司借貸關係

    2026-10-08 18:31 / 作者 邱怡瑄
    富崴承攬台電二期離岸風電水下基樁施工。富崴能源提供
    台電離岸風電二期工程爭議延燒中,台電向金管會檢舉承包商富崴能源違約將動產風機抵押給母公司森崴能源。金管會今日(10/8)回應已發函給森崴能源,要求釐清是否有借錢給富崴、過程是否合法,若違反《證交法》規定,可處24萬至480萬元罰鍰。

    森崴公司原為上市公司,後因子公司工程損失認列等原因,導致第1季財報淨值轉負,於今年6月23日正式下市,現為一般公開發行公司。台電此次向金管會檢舉重點,在於認為森崴與富崴之間有違規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的情況。富崴則指控台電在中秋連假期間「強搶風機」,並卡死42.8億元保留款與106億元追加款。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表示,已於10月6日收到台電檢舉,並向森崴能源發函要求說明。他指出,台電檢舉內容涉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規範母公司對子公司辦理資金貸與時,須遵循額度、程序及公告申報等規定。

    黃仲豪進一步說明,公司若財報淨值為負,不得辦理資金貸與,否則即違反《證交法》規定。

    媒體詢問,若是在第1季財報呈負值之前出現母子公司間的借貸,是否就沒違規?黃仲豪回應,雖然可辦理資金貸與,但仍須依程序經董事會決議,並公告申報。無論財報淨值正或負,只要未依規定,都有違規問題。

    黃仲豪並表示,如果後續確認有違規行為,可依《證交法》第178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處以新台幣24萬至480萬元的罰鍰。

    黃仲豪也強調,此為行政處分,至於台電與富崴之間的風機抵押權設定及履約糾紛,不屬金管會職權範圍,應由雙方依民事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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