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資料照片
民眾黨今(8/13)赴台北地檢署告發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圖利罪,濫用特權為兒子量身打造東沙島登島機會。對此,徐佳青表示,監督制衡應建立在事實上,請各界勿再造謠。
民眾黨團日前指控,「2025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是徐佳青為兒子量身打造的活動,辦完一次就再也沒辦過,此事件經監察院調查,已於今年6月17日完成裁處,認定徐佳青「知有利益衝突情事未自行迴避」,依法開罰。
徐佳青11日受訪表示,當時擔心報名人數不足,體驗營不得成行,才拜託兒子幫忙湊數,一時心軟才犯錯,簽了那份送交國防部審查的相關公文,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被罰款10萬元。
民眾黨今再痛批,徐佳青的說法,足證她明知違法而為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盼檢方立刻徹查。賴苡安說,從當時的活動規劃、資格設定與審核標準,到決策過程及相關公文往來,都應完整調查、攤在陽光下檢視,釐清是否存在因人設事、量身訂做的情形,更應查明徐佳青是否利用職權或身分影響行政決策,替特定親屬開後門,取得原本不符資格、也無法取得的行政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