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坦承,當時因一時心軟犯錯,不過也強調監察院公文認可她未耍特權。資料照,郭宏章攝
民眾黨立院黨團日前爆料,僑委會去年舉辦「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委員長徐佳青卻為了兒子開後門,攜子登上東沙島,導致僑委會同仁受到監院調查,身心嚴重受創。對此,徐佳青今日(8/11)於節目中坦承,因一時心軟犯下錯誤,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徐佳青今日接受廣播節目「中午來開匯」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專訪,談及民眾黨團先前指控僑委會舉辦的「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開後門讓未滿18歲、且非僑生的兒子特權登島。她表示,經她上週五詢問監察院後,才知道相關文書已於7月3日寄到她的戶籍地,當時她因不在國內,由住處管委會收下後轉交她的家人,結果,家人忘記此事,最後她上週五親自去閱卷才知道過程。
針對特權爭議,徐佳青表示,活動報名資格僅限於僑生和僑青,兒子因已出國讀書多年、且具備雙重國籍,因此屬於僑胞、符合報名資格,「不會因為我是委員長,他的身份就改變」。
徐佳青也還原當時情況,表示海委會去年4月分發公文給僑委會,要求5月彙整並送出報名名單,不過因招生名單根本來不及,報名人數也不夠,於是拜託海委會給2週寬限期,又因擔心報名人數不足導致活動辦不成,特別打電話拜託兒子來湊數,「其實我當時就不用那麼好心啦!辦不成就算了。」
徐佳青指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非常嚴苛,只要有利害關係人,那張公文就不能簽,簽了就有事,當時她因一時心軟,就這樣犯了這個錯誤,簽署了那份要送交國防部審查的相關公文,結果被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