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徐春鶯一審遭重判7年。資料照片
中配徐春鶯因涉違反《反滲透法》,一審遭重判7年。內政部長劉世芳今(8/12)表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相關辦法規定,對台灣社會安定或對國家安全有疑慮時,可以撤銷或廢止定居或永久居留資格,「目前公文簽辦中」,徐春鶯未來若三審定讞也要在台灣服刑。
知情官員昨透露,一審判決有罪就會註銷台灣身分,服刑完畢將驅逐出境,主管機關已將中配周滿芝的台灣身分註銷,「很快就會輪到徐春鶯」。
劉世芳今赴立法院詢前受訪表示,按照《兩岸關係條例》以及現在的「定居許可辦法」33條,就是對於台灣的社會安定或者是國家安全有疑慮的時候,可以按照33條來取消他的定居或者是永久居留的資格。
面對媒體追問,劉世芳表示,會註銷徐春鶯的台灣身分,現在公文在簽辦當中,因為內政部也需要等法院的正式判決書的內容,因為台灣是一個有法治的國家。她並表示,很多人在詢問說那徐春英如果未來定驗以後要不要在台灣服刑,「確實沒有錯,因為他是在台灣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