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捲京華城案一審重判17年,上訴二審大動作更換律師團。資料照。李政龍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政治獻金2弊案,一審重判17年有期徒刑,日前包括柯及台北地檢署均壓線上訴。據傳,柯上訴二審後大動作更換律師團,僅留任1名一審律師鄭深元,其餘包括陸正義、蕭奕弘2位律師均遭撤換,其中一人則改由委任曾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林石猛上陣,力拚二審逆轉無罪。
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弊案,被控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210萬元、1500萬元賄賂,讓未達都更年限的京華城「準用」《都更條例》容獎項目,不法循《都市計畫法》提出細部計畫變更,進而獲取20%容獎,換算不法利益價值高達逾121億元。
案件進入台北地院審理。一審認定,沈慶京事先找來7個人頭向民眾黨捐款210萬元,表面上看似單純捐助政治獻金,實則替京華城案未來鋪路,屬前金性質,認定他與柯文哲間行、收賄犯行成立,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柯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沈則判刑10年,併科罰金2千萬。
然而,針對1500萬元部分,一審則認為,檢方以存於柯文哲行動硬碟中的Excel檔「工作簿」,上頭一筆「小沈1500」文字舉證作為收款金流,但認定該檔案不符法定「帳冊」要件,只能被視為「審判外不利於己」的自白,依法不得作為有罪「唯一證據」,在無其他實際證據情況下,判處無罪。
對此,北檢不服一審針對部分犯罪事實認定無罪,同時認為判刑過輕,已於上(4)月30日對柯文哲在內等9名被告,全數提起上訴,更要求加重量刑。另一方面,柯也趕在檢方前頭,早一日向法院遞上訴狀,二審之戰已近在眼前。
為了迎戰二審,柯文哲也大動作換將。據了解,原律師團除了律師鄭深元留任外,包括陸正義、蕭奕弘2位律師均作更動,其一則委任曾任高雄地院法官及庭長、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的林石猛律師上陣。不過,究竟最終的完整律師團名單為何,仍待二審揭曉。
至於全案「認罪組」,協助不法推進京華城案的北市府公務員,包括遭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的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及被判1年3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的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由於2人均未於期限內提起上訴,檢方也沒有對2人提起上訴,成為此件「唯二」一審判刑確定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