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資料照。廖瑞祥攝
立法院審議法案的程序中,「逕付二讀」是一種議事手段,加速法案審理速度,過去多有案例。不過,本屆立法院卻遭藍白黨團濫用,爭議性大、政治性強的法案,已逕付二讀的手段,跳過委員會審查,遭外接批評戕害民主審議制度。本會期延會至月底結束,目前已有「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黨產條利》修正草案,等著闖關,其中不在籍投票,攸關選務的重大變革,各項配套需要時間,非倉促通過就能完美上路,讓外界相當憂心。
面對藍白常以「逕付二讀」、「再修正動議」等手段強推法案,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陳世民直言,這種做法讓「委員會中心主義」蕩然無存,修法過程粗製濫造,就會出現《財劃法》一修再修的鬧劇,未來應從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著手,限制逕付二讀的使用條件。
民眾黨推不在籍投票 配套未完善恐再上演「邊投邊開票」亂象
2024年大選後,民眾黨拿下8席不分區立委,並隨即召開記者會宣布將積極推動「不在籍投票」立法,同年4月,民眾黨團版本「不在籍投票」草案交付委員會審查。然而該案在內政委員會一路擱置至今,民眾黨因此在今年12月12日院會上提案,將草案從委員會抽出並提議逕付二讀,最終獲藍營支持,順利逕付二讀並交付協商,可望在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
根據「不在籍投票」草案內容,民眾黨團提議未來建立「移轉投票」、「指定場所投票」等2種方式,黨團人士舉例說明,以總統、立委大選來說,「移轉投票」是指一名從高雄北上的大學生,可以在租屋處附近的投票所進行總統、高雄區域立委的投票,而「指定場所投票」主要是針對軍、警、受刑人等,該上述人士可以在指定場所投票。
雖然民眾黨團認為,立法可以讓離鄉背井求學、工作的民眾在可以節省投票的時間和金錢成本,但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書記長陳培瑜皆認為,不在籍投票在執行上有許多爭議、困難之處,應該等待新的中選會主委上任後,再邀請各地選委會開會討論,若貿然立法,未來大選必然充滿爭議。
鍾佳濱指出,過去投票是「人遷就選票」,而非「選票遷就人」,如果實施移轉投票,以北漂族為例,等於要把南部的選票搬到台北,長途移動的過程就會有風險,以及社會信賴的問題,民眾會擔心,過程中會不會動手腳?而且投開票要如何進行?把選票運回南部再開,還是直接在台北開?種種問題都有待討論、解決。他進一步指出,如果按照民眾黨的意思,以立委選舉為例,全國有73個區域立委,等於一個投開票所可能就要準備73張不同選票,會導致選務工作變得非常複雜。
陳培瑜認為,若實施移轉投票,投開票所、選務人員可能要增加一倍,投票時間可能也要延長,否則有機會上演2018年地方選舉綁公投的「邊開邊投」的亂象。她表示,移轉投票還有很多不明朗且爭議的地方——在籍投票跟不在籍投票的民眾是使用同一個票匭?如果是,開票如何處理?如果分開投,是不是每個選區都要獨立設一個票匭?而且假設一個從花蓮來台北的大學生,租屋處所在的區域只有一個花蓮人,到開票的時候,該學生等於被亮票,喪失投票該有的秘密性。
陳世民表示,移轉投票也有可能降低中國介入台灣選舉的成本,他分析,實施移轉投票後,中國可能會威脅10多萬台商申請在金門進行不在籍投票,並投給特定候選人,「畢竟從廈門只是坐個船,一個小時就到了。」他認為,就算以現行制度,中國還是有介選空間,但叫台商坐飛機回戶籍地投票,跟從廈門坐船投票,成本還是比較低。
離島建設條例讓地方政府變「土霸王」
國民黨籍金門縣立委陳玉珍去年提出《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隨即被綠營批評是在替中國洗產地,該案在去年底於經濟委員會排審,不過一直未送出委員會,時隔一年,國民黨團在今年12月2日院會上提案,將草案從委員會抽出並提議逕付二讀,獲民眾黨團支持通過,最快在明年初就三讀通過。
陳培瑜指出,這次修法把離島部分地區劃為「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細節也充滿不合理之處,比如在增訂第18之1的條文裡面,就寫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機構、資金、物品、商品、勞務或服務,進出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其許可條件與程序、項目與規定、停止進出之規定及其他進出管理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各離島縣政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她質疑,陳玉珍說修法是為了提升離島經濟成長、產業發展,卻只把對象限制在「大陸地區」,而非面向國際,明顯就是專門中國服務。
陳培瑜表示,該條文還規定「示範區內不動產屬公有者,管理機關應徵得該不動產管理機關同意後,辦理撥用,或由各該出售公有不動產機關按一般公有財產處分計價標準計算之價格逕行讓售,不受《土地法》及地方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可以不需取得縣市議會同意、不用行政院核准,就可以把公有地拿走,「全都是縣市政府說了算,如果這個不是土霸王,什麼才叫土霸王?」
陳培瑜進一步解釋,就算是私有地,根據草案內容,地方政府也可以用徵收或交換方式取得私有土地,而且不受《都市計畫法》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限制,必要時還可以無償撥用國有土地來交換。
陳培瑜說,更可怕的是,「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的設置區域、管理機關、事業之範圍、資格條件、審查基準等項目,全部都由各離島縣政府以自治條例處理,並報行政院備查,「所謂備查,就是我給你,你就收起來放在抽屜,你不能管我,地方政府變最大。」
至於洗產地的問題,陳培瑜指出,如果修正草案通過,未來金門牛肉乾就有可能從「Made in Taiwan」變成「Made in China」,先在中國生產後,就透過小三通運到金門,然後在包裝工廠貼上「Made in Taiwan」的貼紙,完成洗產地的流程。
藍修《不當黨產條例》要討回50多億元 綠批自肥
2016年立法院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後,黨產會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其資產新台幣56.1億元,雖然救國團不服興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去年8月判救國團敗訴。
國民黨立委游顥在去年6月提出修正草案,明定若組織曾隸屬於國家者,不應被視為附隨組織,被綠營、黨產會視為要將救國團排除在《不當黨產條例》的適用範圍,黨產會認為,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但北高行的判決就清楚認定救國團曾經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此案在去年交付委員會,但被擱置一年,國民黨團今年12月2日院會上提案,將草案從委員會抽出並提議逕付二讀,獲民眾黨團支持通過,最快在明年初就三讀通過。目前藍營規劃,若修法通過,將會要回被凍結的50多億黨產,其中30多億用於付清積欠黨工的退休金,剩下的捐給慈善團體。
鍾佳濱認為,國民黨要修法把救國團排除在附隨組織之外,法理確實說得通,但問題在於法院已經認定救國團就是附隨組織,國民黨如果要反其道而行,就是在挑戰社會觀感,「民眾會覺得是在為個案量身訂做。」
公投可推翻憲法法庭判決? 綠委:小草可拿來說柯P無罪
針對憲法法庭認定藍白合力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國民黨團出招反制、推出《公投法》修正草案,讓憲法法庭裁判也可經由公投交由人民複決,此案最終順利排入院會議程,並交付委員會審查,雖然趕不上在本會期完成三讀,但仍有機會在下會期闖關。
對於藍營再度挑戰憲法法庭的地位,鍾佳濱指出,《憲法》第77、78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既然司法院已經是最高司法機關,而且有解釋憲法的權力,立法院、人民根本不可能超越《憲法》規定、凌駕在司法之上,更不可能推翻憲法法庭的判決。
鍾佳濱認為,同樣道理,《憲法》第62條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所以不會有任何機關、人民可以凌駕立法院去立法,所以藍營的提案明顯違憲。
「如果公投可以推翻憲法法庭判決,那小草也可以發動公投說柯文哲無罪啊。」陳培瑜無奈表示,以法律位階金字塔來解釋的話,《憲法》一定是金字塔的頂端,下一層是「法律」,再下一層則是「命令」,如果公投可以挑戰《憲法》,就代表同樣可以挑戰「法律」、「命令」,台灣就會變成公投就決定一切的社會。
陳培瑜說,以8月剛落幕的核三公投為例,辦理1件公投案的選務經費約需11億元,不是一筆小錢,而且修法通過後,大法官所做的任何所有事情都不能再被用專業看待,有可能會為了呼應民意作出不一樣的判決,「這真的是所謂人民最大嗎?這樣真的會是好事嗎?」
逕付二讀、再修正動議成常態 學者嘆粗製濫造
立法院身為中華民國最高立法機關,肩負起議決法律案、預算案等重任,而一個新法的立法,或者舊法的修正案,都需要在立法院會上交付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束後,再由院會完成二、三讀,隨後送總統及行政院,最終由總統公布。
不過本屆立法院由藍白在野陣營取得多數席次後,就多次利用「逕付二讀」強推法案,並在二讀前提出「修正動議」或「再修正動議」,然後利用人數優勢贏得表決完成三讀,也讓這些議事用詞進入大眾的目光。所謂「逕付二讀」,是指法案跳過委員會審查階段,直接進入二、三讀,過去民進黨掌握國會多數時,在《反滲透法》立法、《勞動基準法》修正案也曾經提出用逕付二讀的方式加速推進,但跟過去藍白過去一年多的使用次數相比,就有明顯差距。
至於「再修正動議」,以近期停砍年金修法為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案雖然在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審查,但在國民黨籍召委翁曉玲的主持下,要求限制發言時間、次數,而且朝野分歧大,翁卻不打算繼續討論,就決定將條文全數保留送協商。到了表決前一天,國民黨十多名立委的草案版本都尚未整合,直到表決當天,國民黨團才丟出「再修正動議」,規定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將從2023年開始停止下修,隨後就用人數優勢通過。
當民主政治淪為毫無討論、不尊重不同意見的「少數服從多數」表決戰,不少學者專家均表達擔憂。陳世民表示,立法院之所以分成不同委員會,就是因為立委們有不同興趣、背景,所以讓立委在擅長的領域發揮所長,每個法案經過委員會千錘百煉,將漏洞、盲點降低最低,慢慢形成「委員會中心主義」,使立法更有效率和專業。
陳世民說,當逕付二讀、再修正動議成為常態,粗製濫造就是必然結果。以《財劃法》去年修法過程為例,國民黨籍召委陳玉珍在開會後3分鐘,就在混亂中宣布審查完竣送出委員會,並宣告散會,隨後就上演「丟再修正動議→用人數優勢輾壓」的戲碼,因此才會出現計算公式分母錯誤的低級失誤、相隔一年後再次修法的荒唐鬧劇。
陳世民慨嘆,台灣是法治國家,「法」必須制定完善,但現在立法、修法過程粗製濫造,讓「法」的威信大打折扣。「民眾會覺得用政治鬥爭就可以把法律改過來,以後誰覺得守法是需要的?」他認為,如果國會亂象持續下去,台灣跟完善法治國家的距離就會越來越遠。
陳世民建議,為了避免「逕付二讀」被濫用,未來應從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著手,限制逕付二讀的使用條件,但以目前的朝野對立氛圍,要藍白放棄手上的「武器」並非易事,可能要等到下屆立法院才有一絲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