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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策劃槍擊館長!「寶和會大哥」邵柏傑二審維持無罪 組長劉志強仍判10月

    2026-06-23 10:32 / 作者 白廷奕
    「館長」陳之漢2020年遭人槍擊,檢警查出寶和會犯案。資料照。廖瑞祥攝
    「館長」陳之漢2020年遭槍擊,檢方後來查出,竹聯幫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組長劉志強是背後藏鏡人,依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但一審新北地院認為,檢方所舉事證不足以證明邵柏傑是寶和會「前會長」或「實質領袖」,無法認定他有主持或指揮犯罪組織的犯行,判決無罪,僅劉志強判10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6/23)日仍判邵柏傑無罪、劉志強10月。可上訴。

    調查指出,寶和會因不詳原因受他人委託槍擊館長,全案由大組長施俊吉負責規劃,推由劉丞浩擔任槍手。2020年6、7月間,劉丞浩依施俊吉指示,先到「成吉思汗健身房」林口旗艦店勘查現場,付費加入會員,並多次到健身房觀察館長出入及作息。同年8月,劉丞浩刻意觸摸館長身體騷擾他,激怒館長,再藉故不滿健身房服務與館長爭吵,製造犯案動機。

    寶和會會長林修伯當時也涉案被捕。資料照。讀者提供

    調查發現,館長後來透過網路直播揭露遭人騷擾,施俊吉見時機成熟,即命劉丞浩擇日執行槍擊任務。2020年8月27日晚間11點多,劉丞浩在林口館埋伏館長,見他與助理一同步出健身房,就趁他坐入小客車後座時,對館長開槍。子彈擊中館長右腿,造成大範圍開放性傷口,大量出血一度危及生命,劉丞浩則馬上跳上車,直奔警局投案,宣稱是館長指控他性騷擾才犯案。

    不過,檢警後來查出,全案由寶和會策劃、執行,幫眾不僅犯下館長槍擊案,還另犯2件槍擊案,同時也涉及擄人勒贖、恐嚇取財未遂罪嫌。新北地檢署綜合事證起訴劉丞浩、施俊吉等多名幫眾;至於邵柏傑、劉志強則另案起訴。

    黃國昌在臉書爆料,綠委陳明文幫在監服刑的寶和會槍手辦理增加接見。資料照。翻攝黃國昌臉書

    新北地院2023年依殺人未遂等罪將劉丞浩判刑16年、施俊吉判刑18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各改判15年6月、1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至於邵柏傑涉案部分,一審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沒有積極事證足以證明邵柏傑犯罪。檢方雖然也提出其他事證,指出邵柏傑與寶和會成員見面、接觸的事實,但合議庭認為,難以藉此推斷邵柏傑就是寶和會「前會長」或「實質領袖」,由於檢方舉證不足以證明邵柏傑有組織犯罪、恐嚇取財未遂犯行,因此判決無罪。

    另一方面,新北地院認定劉志強曾夥同施俊吉及其他幫眾,犯下晶華酒店圍堵恐嚇案。法官考量,當時因被害人報警,寶和會並未討到錢,且劉志強一開始在偵查時矢口否認犯案,到了法院審理才認罪,斟酌一切具體情況,另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判劉志強10月徒刑。

    高院今日二審宣判,仍判邵柏傑無罪、劉志強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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