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里長參選人涉嫌發送白米賄選。桃園地檢署提供
桃園市新屋區某里長參選人劉姓男子,涉嫌發送白米賄選,桃園地檢署昨(10/19)日執行搜索並傳喚劉男與樁腳等3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認為劉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及謝姓樁腳則各諭知10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劉姓參選人為求在2026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勝選,於同年6月及7月間,親自或透過陳姓與謝姓樁腳,向具有投票權的里民發放1.7公斤、價值約200元的白米1包,並於發送時請求里民投票支持。
桃園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檢察長張春暉相當重視,指派檢察官李伊真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刑大及楊梅分局共組專案小組,經多方蒐證與比對分析後,於10月19日持搜索票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3人及證人17人到案。
桃檢動員7名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劉姓參選人等3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對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劉男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與謝姓樁腳則交保10萬元。
桃檢重申公平公正與乾淨的選舉是民主政治基石,參選人應以服務熱忱與政見爭取認同,切勿以現金、禮品、餐會或旅遊等形式賄選。選民若遇買票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身分嚴格保密且查證屬實可獲高額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