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脫衣拍照喊發給老公看,新北地檢署起訴暴力討債集團成員。圖為新北地檢署。廖瑞祥攝
新北地檢署偵辦一起黑幫暴力討債案,涉案集團不僅裝GPS、監控LINE,還實施強拍裸照、逼吃帶殼茶葉蛋等虐待手段。檢方今(10/16)日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私行拘禁及妨害性隱私等罪起訴8人,並對毫無悔意的首腦吳志堅重求15年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吳志堅犯罪集團原本將據點設於桃園楊梅,為了集中管理,於2023年9月遷至新竹縣湖口鄉。組織採嚴密公司化運作,設有放貸及收款人員,規定成員每日上午須拍下據點時鐘照,透過通訊軟體「Signal」打卡才可下班,每月發放底薪6萬元及額外獎金。
為掌握債務人行蹤,集團除在被害人車上暗裝GPS定位器,還強行操作手機開啟Google地圖共享、綁定尋找功能,甚至掃碼控制LINE帳號監控對話。若無力償還,成員則採強押上車私行拘禁、持安全帽或拳頭毆打、張貼字條叫囂,甚至持斧頭揮舞與恐嚇對親屬不利等手段討債。
被害個案手段極其殘忍。一名女性借款3萬元,被轉貸滾利至20多萬元,無力償還時竟遭恐嚇抓走兒子,並被逼脫上衣下跪拍照,吳男更在群組下令發送裸照給其丈夫;另一名男性借款6萬未能還清,被強拍下體照、恫嚇電擊生殖器,還遭打斷眼鏡框架刺入面部嚴重撕裂,嚇得他絕望吞下大量安眠藥。
2024年2月,一名被害人在新北市樹林區遭當街擄走,除遭毆打、恫嚇喝尿外,還被強迫吞食帶殼茶葉蛋。檢察官獲報後指揮樹林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發動兩度搜索,查扣現金200餘萬元、本票與犯罪工具,經數位鑑識與金流剖析掌控全案分工,將吳男等5人聲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吳男等8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私行拘禁與妨害性隱私等罪,提起公訴。檢方痛批吳男指揮下屬拍裸照、威脅親屬,使被害人陷於親情難兩全痛苦境地,手段重大且犯後拖諉卸責,對吳求刑15年;核心成員4人各求刑8年、幫眾2人各求刑6年;幫忙洗錢的吳妻符芮瑜求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