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老翁到台中分署說明。台中分署提供
一名73歲洪姓老翁入境時,因口袋留有搭船未吃完的半顆豬肉飯糰,遭重罰20萬元且逾期未繳,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法人員深入調查,發現他竟是為了溫飽而頻繁往返金廈的帶貨跑單幫客,考量其生計困境,同意他分期繳納。
2025年11月間,洪姓老翁在入境金門水頭碼頭時,因違規攜帶含豬肉成分的飯糰,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遭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裁罰20萬元。案移台中分署執行後,承辦人員查調發現他名下無財產且僅有小額存款,但每月出入境紀錄竟高達50多筆,甚至1天往返兩趟。
為釐清異常出入境紀錄,台中分署通知洪男說明,並告知若不到場將限制出境,洪男這才急忙到案。老翁滿臉哀傷表示,因年逾70無法做粗工,才搭機到金門協助攜帶兩岸合規食品賺取微薄利潤,甚至移居廈門偏遠村落省租金。被罰當天因精神不濟忘記口袋還有剩餘飯糰,絕非故意違規。
洪男哽咽哀求切勿限制出境,強調跑單幫是自己唯一的謀生工具,若斷了這條路將無以為生。台中分署考量其收入極不穩定且家庭經濟困苦,採強制執行恐壓垮其生活,評估後同意彈性處置,許其每月在金門匯款5500元分期清償。洪男莫名感動,承諾按時繳納且恪守規範。
台中分署呼籲,全民與政府齊心努力防範非洲豬瘟,才讓台灣豬肉得以順利輸出國外,民眾返國務必嚴守禁帶豬肉製品規定。執行署雖具強制力,但針對非蓄意且經濟弱勢者,皆會秉持關懷精神協助分期或轉介資源;同時也將持續加強「五打七安」專案執行,兼顧法治與社會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