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涉及澄清湖大樓購地案遭到境管,他聲請暫時解除、赴中拚棒球獲准。資料照。廖瑞祥攝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及澄清湖大樓背信案,一審判7年8月,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身兼世界棒壘球協會(WBSC)執行副會長的辜仲諒,日前聲請赴中爭取在台舉辦2027世界12強棒球賽與2028奧運棒球賽,還要參加U12亞錦賽頒獎典禮。高等法院裁准辜仲諒交保3億元,准許他於8/12至8/16暫時解除境管及科控,並責付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及委任律師葉建廷。
中信銀行於20年前砸9.5億元購買澄清湖大樓,時任董事長辜仲諒被控與前妹婿、金融投資處長陳俊哲(通緝中)、李聲凱合謀,以關係人交易形式將價金從8.5億墊高到9.5億,導致中信銀損失1億元,一審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判辜仲諒7年8月,並裁定辜仲諒限制出境出海,每天固定時間必須持個案手機拍攝臉部照片後傳給科控中心打卡報到。高院今年1月裁定延長。
不過,辜仲諒日前主張,他8/13要前往中國上海與WBSC會長等人開會,商談2027年世界12強棒球賽及2028年洛杉磯奧運棒球賽參賽資格賽等事宜,並爭取在台灣舉辦這些比賽。此外,辜仲諒也主張,亞洲棒球協會總會(BFA)8/9至8/15在中國杭州舉辦第12屆U12棒球錦標賽,身為BFA會長的他要在賽程最後一天主持閉幕及頒獎典禮,請求於8/12至8/16暫時解除境管及科控。
合議庭參酌辜仲諒提供的電子郵件、邀請函及賽程表等資料,認為辜仲諒確實有親自出席的必要。合議庭考量,辜仲諒故多次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都有遵其回國,且他這次行程具相當公益性,有暫時解除境管的必要,而洪志昌、葉建廷的聲明書對於防止辜仲諒逃亡,應當有幫助,因此准許辜仲諒提出3億元保證金,裁定暫時解除境管。本件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