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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眷地租賃」污千萬! 喊「拒中國引誘」減刑失敗 前陸軍上尉判15年確定

    2026-05-18 12:21 / 作者 侯柏青
    前陸軍六軍團上尉工程官李振育被遣返回台。資料照。調查局提供
    時任陸軍第六軍團政戰部眷服組上尉工程官李振育,任內假冒眷地租賃業務承辦人,用假土地契約等證明詐騙廠商簽約,讓廠商陸續支付簽約金1003萬元;李振育案發後潛逃菲律賓,仍被調查局透過海外合作遣返回台。一審判15年、褫奪公權3年,他上訴時喊在海外期間拒絕中國協助逃亡,主張自己仍以國家利益為優先,拚從輕量刑,但被二審打臉。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調查指出,李振育在2018年及2019年間擔任陸軍第六軍團政戰部眷服組上尉工程官,他誆廠商是眷地租賃業務承辦人,拿假的土地契約和繳費證明等文件取信廠商,廠商交付土地租金、土地補償金及履約保證金等款項,前後高達1003萬8801元。

    2019年間,陸軍六軍團發現軍方列管的眷地遭到私人使用,但廠商卻出示承租眷地的證明文件,雖然蓋有六軍團大、小關防,但根本沒有六軍團出具的正式文件,陸軍六軍團向桃園地檢署告發貪污。

    調查局和菲律賓合作,將李振育遣返回台。資料照。調查局提供

    檢方查出,李振育盜刻六軍團長官職章,把假的土地租約等夾帶在大量公文中魚目混珠,導致六軍團文卷室人員疏於檢視,在假的土地租賃契約蓋上六軍團大、小關防。

    李振育再拿這些蓋關防的文件出售14筆眷地,廠商被騙付土地租金;李另利用職務之便,自行編列和眷地相關的16件小額工程,廠商也被騙取履約保證金,前後得手1003萬8801年。李振育案發後逃亡菲律賓,檢方於2020年11月17日依貪污罪發布通緝,但調查局和菲律賓合作,去(2025)年將他逮回桃檢歸案。

    一審重判15年,李振育上訴後強調從頭到尾坦承犯行,指自己前後被拘留羈押1年8月,已誠心悔悟。他說,自己在菲律賓拘留期間,有中國人引誘他洩密換取幫忙潛逃,但被他嚴詞拒絕。李振育強調,他還是以國家安全為優先,希望法院能從輕量刑。不過,二審仍駁回上訴。

    李振育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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