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因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秘密會議後,將國防機密資料帶出會議室,遭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張銘祐告發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及《刑法》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台北地檢署已完成分案,並指派主任檢察官張靜薰負責偵辦。
1月19日,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舉行關於「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規劃執行案項」的秘密會議,國防部長顧立雄列席報告並備詢。會後,黃國昌被指控將機密資料帶出會議室,儘管隨後即返還,但此行為仍引發爭議。
黃國昌事後透過社群媒體表示,自己是「不小心」將資料帶出,僅30秒後便發現並歸還。然而,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及沈伯洋質疑此說法,並於1月21日調閱立法院監視器畫面,發現黃國昌攜帶資料離開會議室至返回的過程實際耗時1分15秒,其中42秒不在監視器拍攝範圍內。林、沈二人認為,此段時間足以進行翻拍等行為。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張銘祐(圖左)、律師詹晉鑒(圖右),昨(1/20)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涉犯國安法。資料照。呂志明攝
1月20日,張銘祐在律師詹晉鑒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國昌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及《刑法》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他表示,此次軍購秘密會議涉及國防部署、戰略規劃及對外軍事合作等高度敏感事項,任何洩漏或管理不當,都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他強調,國防安全應超越政黨利益,任何政治人物或政黨都不應將個人行動凌駕於法律與制度之上。
律師詹晉鑒則指出,本案並非單純的程序疏失,而是牽涉到是否違法持有、攜出或接觸國防機密資料等重大法律問題。他強調,即便相關資料最終得以追回,也無法抹煞行為本身可能構成違法的事實,司法機關應全面介入調查,以釐清真相並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