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張銘祐(圖左)、律師詹晉鑒(圖右),今(1/20)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涉犯國安法。呂志明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在立法院軍購機密會議後,疑似攜帶機密資料離開會場一事,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張銘祐及律師詹晉鑒,今(1/20)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方檢察署,告發黃國昌涉犯《國安法》及《刑法》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
張銘祐指出,立法院於19日召開軍購機密會議,因涉及國家安全,會議全程採取閉門方式進行。然而,黃國昌卻被指控疑似將機密資料帶離現場,由於軍購會議內容涉及國防部署、戰略規劃及對外軍事合作等高度敏感事項,任何洩漏或管理不當,都可能對台灣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張銘祐說,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0條規定,秘密會議的紀錄及決議,無論是立法委員、列席人員或立法院員工,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洩漏。若需發布相關消息,也必須經由立法院院長核定。此外,同法第52條明確指出,若立法委員違反上述規定,應交由紀律委員會審議處理,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張銘祐(圖左)、律師詹晉鑒(圖右),今(1/20)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涉犯國安法。呂志明攝
詹晉鑒律師表示,本案並非單純的程序疏失,而是牽涉到是否違法持有、攜出或接觸國防機密資料等重大法律問題。他強調,即便相關資料最終得以追回,也無法抹煞行為本身可能構成違法的事實,司法機關應全面介入調查,以釐清真相並追究責任。
張銘祐進一步指出,國防安全超越政黨利益,無論任何政治人物或政黨,都不應將個人行動凌駕於國家安全與法治之上。他強調,此次告發並非為了製造對立,而是為了向社會傳達一個明確訊息:台灣的民主與安全必須建基於對法律與制度的共同尊重。
最後,他呼籲立法院應全面檢討目前的秘密會議管理與監督機制,以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他也希望社會各界共同關注此案,確保破壞制度者無法藉由政治口號逃避應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