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翻攝自GoogleMaps
台北市議員徐立信近日接獲民眾陳情,一名男子指控今年4月9日凌晨在忠孝東路一帶KTV飲酒後,為避免酒駕特別呼叫代駕,未料車輛才剛從停車場駛出、正準備交接,就遭大安分局員警上前盤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35毫克,最終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男子事後調閱員警密錄器,發現員警曾說出「前面那個就是代駕,你自己把它記起來」、「讓他成為我的績效吧」等語,因而質疑警方是否與代駕業者勾結通報、刻意設局取締酒駕。對此,大安分局今(11)日發出澄清,強調員警與代駕人員並無認識,當時是依現場客觀情狀及執法經驗研判,依法秉公辦理。
陳情男子表示,事發當天自己在忠孝東路一帶KTV飲酒後,為遵守法規特別尋找代駕,並在停車場內等候。代駕人員抵達後,他將車輛從停車場開出準備交接,沒想到員警隨即上前盤查並進行酒測,最後測得酒精濃度每公升0.35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案件後續經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於4月28日依不能安全駕駛罪給予緩起訴處分,並科以處分金新台幣5萬元;男子不服結果,另提起行政訴訟。
不過,男子事後調閱員警密錄器畫面後,發現員警在遠處看到代駕人員時曾說:「前面那個就是代駕,你自己把它記起來。」隨後又出現「讓他成為我的績效吧」等語,讓他質疑警方是否早已鎖定代駕案件,甚至懷疑員警與代駕業者之間存在勾結通報情形。
針對相關質疑,大安分局說明,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於4月9日執行巡邏勤務,凌晨4時30分許巡經大安路1段96巷時,看見一名身著代駕服飾的人員步行前往錢櫃台北忠孝店方向,根據員警執法經驗研判,附近可能有民眾酒後駕車情事,因此在周邊巷弄加強巡守。
警方指出,員警於凌晨4時32分抵達忠孝東路4段26巷,發現錢櫃立體停車場閘門開啟,並有車頭燈向外照射,正有車輛準備駛出,員警依客觀情狀判斷可能涉及酒駕,因此先在一旁觀察。
之後該車輛駛出停車場並違規停放於紅線,員警才上前攔查。當時駕駛正從駕駛座下車,準備將車輛移交給代駕人員,員警詢問其是否飲酒,並先以酒精檢知器測試,確認有酒精反應後,再依規定實施酒測,最終測得酒精濃度每公升0.35毫克,因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大安分局強調,經查員警與代駕人員並無認識,絕無勾結或通報情事,整起案件均是依現場客觀情狀及執法規定處理。至於密錄器中出現的「讓他成為我的績效吧」等語,民眾則認為有「衝業績」疑慮,相關言論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警方最後表示,針對民眾疑似酒後駕車案件,均依規定及現場客觀情狀秉公辦理,同時呼籲民眾應建立「酒駕零容忍,酒後及宿醉不開車」觀念,勿抱持僥倖心態駕車上路,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