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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鐸獎名師涉貪!幼兒園主任「5年A走470萬」 遭檢加重求刑12年

    2026-06-09 17:08 / 作者 陳怡穎
    彰化地檢署外觀。取自彰化地檢署臉書
    彰化縣一名曾獲教育部師鐸獎及教學卓越獎肯定的楊姓幼兒園主任,涉嫌自110學年度起至115年2月間,利用職務之便,以超收學費、虛報補助、偽造文書及不實核銷等方式,詐取家長財物及公部門補助款,累計不法所得逾470萬元。彰化地檢署認定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請求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指出,楊女身為一所國小附設幼兒園主任,負責園務規劃、經費預算編列、收支審核及補助款申請等業務,卻涉嫌自行製作未依規定標示收退費基準的不實收費通知單,向家長超收註冊費及寒暑假加托費,並透過隱匿或保留正式收據等方式,讓會計人員誤以為收費均符合規定。

    其中,超收註冊費部分共詐取160萬4736元,加托費則超收83萬672元。此外,楊女還在畢業紀念冊、幼童圍裙與運動服、書包及餐具、表演服租借、親子旅遊及違規開辦課後社團等代辦項目中,收取高於實際成本的費用,差額未繳入公庫也沒退還家長,代收費用不法獲利超過106萬元。檢方統計,楊女向家長詐取財物金額累計逾240萬元。

    檢方另查出,楊女以「共餐」名義向園內3名代理教師收取餐費,宣稱每學期繳交3500元即可與幼生共同用餐,但實際上並未增加食材採購,收取款項後全數挪為私用,涉案金額達13萬3000元。

    檢方還發現,楊女為提高補助款及行政費額度,涉嫌在公務系統中虛增平日延長照顧及暑期加托幼生人數,以及偽造簽到表與出勤紀錄,以不知情同仁名義詐領延長照顧服務鐘點費8萬餘元。她甚至以母親黃女名義長期虛報相關經費,並借用幼生家長徐女及特教助理員巫女等人名義申領補助,以規避查核,涉及金額44萬餘元。

    此外,楊女還涉嫌用偽造簽到表方式浮報特教助理員出勤時數,共同詐領學期間特教助理員補助款約60萬6774元。檢方查出,她為核銷餐點費用,明知未實際向食品工廠採購食材,仍與張姓食品廠負責人及員工林女、戴女等人合作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作為請款依據,詐領餐點費3萬5335元,相關資金流向安排亦涉及洗錢防制法罪嫌。

    彰化地檢署認為,楊女身為具有授權公務員身分的主管人員,本應恪守法令、作為教育工作者表率,卻長期利用職務便利,以系統性手法侵吞家長財物及公部門補助經費,不僅損害家長權益,也嚴重破壞公務經費管理制度與機關財政紀律。

    檢察官審酌楊女犯案時間長達數年,犯罪所得龐大,且涉案手法繁複,依法依貪污、詐欺、偽造文書、洗錢及商業會計法等罪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2年;其母黃女因涉嫌協助詐領補助款,遭求刑7年6月;其餘涉案家長、助理員及廠商等人,也分別依法起訴。檢方並就全案不法所得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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