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生家事移工入境僅一個月就被發現懷孕,恐將成為雇主的另一項負擔,勞動部發布聲明澄清。資料照
近日社群流傳「移工懷孕,勞動部一句話讓雇主養他全家」等說法,引發激烈討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10/13)澄清,現行法律並沒有規定移工懷孕後,雇主必須負擔其全家生活費;家事移工若遇到懷孕,可依法申請無薪產假,且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並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請領。另外,雇主若遇到移工無法勝任工作,可透過仲介協助溝通,依規定處理後續聘僱事宜。
日前發生印尼籍家庭幫傭入境僅一個月即被發現懷孕,引發輿論高度關注。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發布聲明,為第一線的仲介業者抱屈,並質疑現行體檢法規的制度性漏洞,依現行《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移工申請來台簽證時檢附的母國健檢報告,以及入國後3日內體檢,均已取消妊娠與HIV檢驗,部分移工健檢不合格後,雇主依法須安排其留台複檢或治療,相關責任與成本恐轉由台灣雇主承擔,衛福部及勞動部應正視問題。
針對外界關注移工懷孕後的權益及雇主責任,勞發署說明,家事移工若遇到懷孕,可申請無薪產假;家事移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也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請領。觀察日本、韓國及香港與我國相當,都規範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而解僱,雇主仍須遵守相關規定。
至於移工無法勝任工作時該如何處理,勞發署指出,家庭類雇主可請仲介協助通譯及溝通,由勞雇雙方合意解約、轉出或返國,雇主即可依規定申辦遞補新移工。
勞動部也提醒,若家庭在等待新移工期間面臨照顧人力不足,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使用長照3.0相關資源;政府另編列約20億元預算,提供喘息服務及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協助家庭維持照顧服務不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