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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ab併foodpanda案引新加坡案例示警 立委籲公平會擋下:事後開罰救不回競爭

    2026-08-12 19:32 / 作者 財經中心
    反對Grab併購foodpanda將壟斷市場,外送工會日前到公平會前抗議。李政龍攝
    公平會目前正審查Grab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案,引發市場對外送平台市場競爭的關注。立委王世堅昨(8/11)在臉書發文表示,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競爭法學者Burton Ong(王澤恩)近日撰文示警,平台市場一旦因併購導致競爭消失,事後再透過裁罰恐怕也難以恢復市場競爭。他說,同一樁 Uber-Grab-foodpanda 的併購,新加坡「事前」就擋下來,台灣更沒有理由放行。

    王世堅透過臉書向公平會提出三點呼籲:
    1.比照新加坡等級的重視:連Grab主場新加坡的學者都示警了,公平會絕不能輕輕放過。
    2.記取「事後救不回來」的教訓:「附加條件」永遠比不上「真正的競爭壓力」!而一旦市場被壟斷,覆水難收。
    3.事前、結構性地把關:應依法直接否准併購,守住台灣外送市場公平競爭的最後一道防線

    王世堅指出,就連Grab大本營新加坡的競爭法學者Burton Ong(王澤恩)都撰文示警台灣:這類平台併購,一旦競爭消失,事後再重罰都救不回來!他提出兩點警告,公平會必須正視:

    示警一:寡占市場,應注意「實質減損競爭」!
    餐飲外送在台灣是高度集中市場,業者拚搏意願本就不高、競爭原本就很有限。在這種市場裡,任何讓業者「不想再認真競爭」的交易,都要特別警戒。真正的重點,不是「表面上還剩幾家」,而是這筆交易會不會讓業者失去彼此獨立競爭的動機。

    而這正是台灣的處境:Uber 是 Grab 的最大股東。2018 年在新加坡,Uber 就是把東南亞業務賣給 Grab、換一手 Grab 股權,表面「退場」、實則「卡位」;靠著對手的股權繼續分紅,對手做越大、它賺越多。去年 Uber 自己出面併 foodpanda 沒成,今年換 Grab 來申請,說穿了就是「換湯不換藥」、「左手換右手」,競爭當然一起消失!

    示警二:事後開罰,緩不濟急!要擋,就要「事前」擋!

    2018 年新加坡對 Grab–Uber 案重罰 1,300 萬新幣,然後呢?外送、叫車這種平台市場有超強的「網路效應」,一旦市場被單一業者鎖死而「傾覆」、就再也回不去了;罰再多,對這種跨國巨獸來說,也不過是一筆交易成本而已。

    所以新加坡學乖了。2024 年GrabFood想併Foodpanda時,新加坡競爭主管機關(CCS)沒有坐等交易完成再論罪,而是先發制人,直接禁止雙方整合業務,讓這樁併購當場破局!

    王世堅說,同一樁 Uber-Grab-foodpanda 的併購,新加坡「事前」就擋下來,台灣更沒有理由放行!

    目前Grab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案仍由公平會審查中,最終是否放行,以及是否附加相關競爭限制條件,仍有待公平會進一步審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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