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智彬表示,他在台灣履行服兵役及納稅義務,中選會卻違反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剝奪他的參政權。資料照,廖瑞祥攝
距離九合一選舉還有40多天,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10/16)公告審定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資格,其中新黨的游智彬因出生於中國福建,在台設籍未滿10年,依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游智彬則怒轟,賴清德政府違憲,擴大解釋法律,今天將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假處分。
中選會今天完成年底大選候選人資格審定,直轄市議員共有610人登記,其中5人不符規定,包括台北市游智彬、新北市林正峰、桃園市蕭湘瀚、台中市鄭伯其以及台南市曹暐國。
中選會進一步提到,游智彬出生地為福建省漳浦縣,1995年7月17日憑入境證設籍,為原大陸地區人民,2025年4月16日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從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游智彬在台灣設有戶籍尚未滿10年。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大陸委員會115年4月16日陸法字第1150400418號令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對此,游智彬怒控賴政府「違憲擴大解釋法律」,他說,自己在台灣設籍超過31年,且履行服兵役及納稅義務,卻在選前關鍵時刻剝奪其參政權,嚴重違反平等原則與權利義務對等原則。
游智彬表示,他將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遞狀,依法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假處分)」,要求保全參政權利,並於現場召開記者會說明訴訟策略與政治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