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在僑委會委員長任內爆發讓兒子擔任攝影官名義隨行出國等爭議,最終黯然下台。資料照,李政龍攝
僑委會前委員長徐佳青被爆出國時讓兒子以「攝影官」身分隨行等爭議,最終黯然請辭。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天(10/15)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提問,僑委會隨行名冊有無攝影官?僑委會代理委員長李姸慧表示,僑委會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設置「攝影官」這個頭銜,「我們不知道攝影官這三個字是從哪裡來的」,相關名單上也沒有紀錄。
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僑委會報告「僑務委員會因公出國管理、駐外接待及公務資源使用情形」,並審查僑委會114年第4季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
劉書彬質詢時指出,徐佳青2022年以來頻繁出國,外界質疑其14歲兒子以攝影官名義隨行,徐佳青則主張家人是自費隨行、是基本人權,不過仍應釐清僑委會派令或隨型名冊是否有「攝影官」這個職稱。
李姸慧回應,僑委會從以前到現在,從來都沒有「攝影官」這個頭銜,「其實我們不知道攝影官這三個字是從哪裡來,所以在我們的相關名單上也沒有出現過攝影官這三個字。」
劉書彬再問,如果帶未成年家屬到公務宴會、離島管制區,僑委會是否會針對隨行人員做審查?李姸慧回應,首先必須釐清公眾行程是什麼活動,因為僑委會目前並沒有看到更進一步的資料,從劉書彬提供的影片中,也無法看出是什麼行程。其次,出國行程是否前往離島?這可能是2件不同的事。
李姸慧反問劉書彬,如何定義「隨行人員」?劉書彬說:「隨著委員長公務行程出現的這樣的人員,包括他擔任直接看到是有攝影的項目在裡面。」兩人針對名詞定義爭執,徐巧芯立刻介入提醒,「委員會開會不要反質詢好不好?」
劉書彬繼續詢問,外交部是否有隨行人員的機制?如果如同徐佳青所說,家人自費隨行是基本人權,同行時是否要審查?外交部次長葛葆萱回應,公務行程通常只有配偶,而且須被對方政府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