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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叉貓貼小草個資被起訴 486先生提醒「別以為公開資料就能隨便用」

    2026-10-14 10:01 / 作者 駱肇樑
    四叉貓因在網路貼出公開一名網友姓名、照片和過往判決書截圖,並影射對方是「戀童癖小草」,被依違反個資法起訴。翻攝自四叉貓YT
    網紅「四叉貓」今年1月貼出一名男網友過往判決書截圖,並公開其姓名、照片等個資,影射對方是「戀童癖小草」,昨日(10/13)被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團購名人「486先生」陳延昶對此直言,這是給所有網路使用者的警告,「別以為公開的資料,就能隨便使用。」

    陳延昶今日(10/14)一早在臉書發文指出,我國個資法並非規定所有個資都不能蒐集或使用,法律對於當事人自行公開、依法公開的資料,以及基於公共利益而使用資料,都有一定的規範與例外,「但是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資料可以合法取得,不代表你就可以毫無限制地使用。」

    陳延昶舉例,某個人在個人臉書公開姓名、工作地點,甚至曾經貼出住家照片,看到這些資料,原則上不代表就有權把它們全部整理起來,配合批評文字公布給幾十萬人看,尤其當這些資料被用來羞辱、攻擊、威脅,或者引導其他網友去騷擾當事人時,法律上的風險就會明顯提高。更值得注意的是,個資法所保護的個人資料不只是身分證字號、電話號碼和住址,只要能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如姓名、照片、工作資訊等,都可能屬於個人資料。至於犯罪前科、醫療及健康等資料,法律還有更嚴格的規範。

    「我特別想提醒大家,現在網路上有一種很普遍的現象,就是雙方吵架吵到最後,開始互相肉搜。」陳延昶表示,很多人以為只要這些資料是從網路上搜尋到,或是對方以前自己貼在網路上,就不算違法,這個觀念其實相當危險,因為個資法不只看資料從哪裡來,也會看使用的目的、方式、範圍,以及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若涉及刑事責任,還必須審查是否有法律要求的不法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的意圖,以及是否足生損害,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100萬以下罰金,「這不是開玩笑的。」

    陳延昶表示,他當然也認為個資法不能變成阻止社會監督的工具,若涉及詐騙、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媒體和民眾本就可能有合理揭露及討論的必要,但是揭露多少才合理?有沒有公布姓名、住址、電話和家人資訊的必要?這些都應審慎判斷,而非打著揭弊或公共利益的名義,就認為什麼資料都能公開,「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也不是毫無界線。你有權利批評一個人的言行,不代表你有權利把他的私人生活全部攤在陽光下。」

    陳延昶感嘆,他經營網路這麼多年,深深覺得現在網路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很多人把情緒當成正義,把肉搜當成揭弊,把公開他人的隱私當成一種懲罰,「但我們有沒有想過,一篇貼文可能幾分鐘就寫完,卻可能讓一個人甚至他的家人,承受長期的困擾與傷害。」陳延昶呼籲,希望大家從這個案件學到的,不是如何利用個資法去對付討厭的人,而是學會尊重別人的隱私,也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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