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於立法院備詢。資料照
行政院長卓榮泰於今(2026)年4月立法院黨團協商時承諾,半年內將檢討軍警待遇。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質疑,如今已經10月,行政院卻只提出書面報告,並未修法。卓榮泰今(10/13)日回應,希望未來等到釋憲結果出來,或雙方針對具體保障作為進行討論後,再來進行修法。
今(2026)年度總預算一度卡關立法院,當時黨團協商決議,行政院應於總預算付委後半年內,提出《軍人待遇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修正案,攸關軍公教保障措施,回應立院保障軍公教意旨。卓榮泰則承諾願意研議修法,提升軍公教與警消人員權益。
立法院今日進行總質詢,陳清龍質疑,行政院4月於立院黨團協商時承諾半年內,提出院版「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修正案,如今卻以書面報告取代修法承諾,作為履行協商結論的因應作為,形同「魚目混珠」。
卓榮泰對此回應,有關軍人待遇及警察人事的修正案,經過立法院三讀,也由總統公布生效,行政院已經聲請釋憲;而當初協調的內容是半年內必須提出相關作為,政府強化軍公教保障的具體作為已經在9月底前送交立法院,希望等到釋憲結果出爐,或雙方討論具體保障作為後,再進行修法。
陳清龍則認為,卓榮泰稱法案已經聲請釋憲,但釋憲並不影響原本承諾提出的院版修正案;相較之下,公教人員的退休待遇調整雖仍在釋憲中但已經執行並補發,軍警卻以釋憲為由搪塞,恐怕是兩套標準。
卓榮泰重申,行政院已經提出相關作為,內容包括過去對軍警公教各類人員待遇調整的措施,以及強化保障的具體內容,待遇調整必須考量職務風險、勤務繁重程度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而非採取齊頭式調整,這才符合衡平性,若雙方對具體作為的內容沒有意見、達成共識,行政院就會依照相關內容提出修法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