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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立委涉貪「逆轉無罪」理由曝!陳超明打電話非對價 李恒隆供詞救了徐永明

    2026-08-21 15:41 / 作者 白廷奕
    捲入立委集體收賄案的立委陳超明(左)、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右),二審獲判無罪。本報資料照
    國會2020年爆發立委集體收賄案,時任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等4人,被控收取或期約收取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前董事長李恒隆賄賂,護航他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一審4立委均重判,今(8/21)日二審結果大翻盤,陳、徐改判無罪。合議庭指出,本案證據無法證明兩人與李恒隆間有行、收賄或期約賄賂的合意。可上訴。

    4立委涉貪一審重判

    檢方調查,李恒隆因以個人債信幫太流收購SOGO股權,卻因遠東集團砸鉅款投資,丟掉SOGO經營權,於2012年起陸續找立委蘇震清、廖國棟幫忙。蘇震清幫李恒隆開了數十場協調會,共收賄2580萬元;廖國棟則幫忙發函、開會,並在立法院提出有利於李恒隆的《公司法》修正版本,拿到共620萬元。不過,兩人都未能幫李恒隆成功拿回經營權,李遂決定另闢蹊徑。

    調查指出,李恒隆將名下部分太流股權捐給前監委李伸一在新加坡成立慈善基金會,再由李伸一於2019年與統領集團總裁翁俊治、新加坡麵包物語集團總裁郭明忠共同成立天義公司,三方約定李恒隆拿回SOGO經營權後,就會將股權移轉到天義名下。由於我國與新加坡簽有《台星經濟夥伴協定》,自此,SOGO案從國內公司經營權問題,躍升成跨國投資問題,可能動用仲裁機制解決。

    檢方指控,李恒隆2019年透過白手套郭克銘先後找上陳超明、徐永明,希望協助辦公聽會、邀請經濟部官員出席,凸顯雙方衝突立場。陳超明雖不克出席公聽會,仍打電話給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沈沒接,他又打給經濟部的國會聯絡人施壓,在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協助下,拿到100萬元酬謝。而徐永明在媒體公司任職的畢業生吳世昌,則與郭克銘期約200萬,後來因故未取得。

    一審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蘇震清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判8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超明判7年8月、褫奪公權3年;徐永明雖未收賄,但仍依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7年4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核心李恒隆則因認罪,判1年2月,均可易科罰金,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公益金。

    今日二審結果大翻盤,合議庭認為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證明陳超明、徐永明有貪污,改判兩人無罪。蘇震清、廖國棟等人維持一審刑度。李恒隆則未提上訴。

    4立委涉嫌貪污,一審台北地院(如圖)判刑全在7年以上。資料照。陳品佑攝

    打電話難以認定為對價

    針對陳超明涉案部分,合議庭指出,檢方以陳超明與經濟部之間有電話聯繫,認定他想以政治獻金為包裝收賄,但法官認為,兩者難以認定具有對價關係。

    此外,合議庭認為,本案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陳超明知道梁文一與李恒隆、翁華利(翁俊治兒子)約見面的情形,且郭克銘拜會陳超明請託辦公聽會是2019年10月間的事,梁文一同年12月20日才告知陳超明,表示郭克銘將捐助政治獻金,兩者時間相距近2個月,陳超明是否有將兩件事聯結在一起,也有疑問。

    合議庭說明,當時時間正值立委選舉,陳超明關注的應該是自己的民調與選舉勝敗,因此,他在這段期間經常聯絡梁文一討論民調,也算合理,難以因為梁文一積極處理政治獻金事宜,就認定他是受到陳超明的授權。因此合議庭認為,本案無法證明陳超明、梁文一與李恒隆之間,有交付與收受賄賂的合意。

    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二審仍判10年。資料照。侯柏青攝

    李恒隆說捐款與公聽會無關

    至於徐永明的部分,高院合議庭指出,本案證據不足以證明,李恒隆有意捐助政治獻金,與徐永明在東吳大學協辦公聽會之間具有對價關係。

    合議庭也表示,吳世昌當時雖然向李恒隆說「時代力量是小黨,選舉很辛苦,請李先生『幫忙找一些朋友』,幫忙捐點錢給時代力量」,可能是因為選舉快到,單純為時代力量募款。

    合議庭對照李恒隆在一審期間的供述與證述,李當時說,他2019年12月2日與徐永明、吳世昌會面並拜託合辦公聽會時,沒有約定要捐政治獻金;而郭克銘一審期間也證稱,協助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募款,與公聽會沒有關係。因此合議庭認為,本案無法證明徐永明、吳世昌與李恒隆之間,有期約賄賂的合意。

    高院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連育群、陪席法官劉為丕、受命法官蕭世昌。本案仍可上訴。

    廖國棟涉收賄620萬,二審仍判8年半。資料照。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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