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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億交通罰鍰用在科技執法「搶錢」?民眾黨提公投案:拿來改善交通

    2026-06-26 11:06 / 作者 陳祖傑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說明公投案內容。陳祖傑攝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6/25)天提出公投案,要求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增加科技執法設備,總召陳清龍表示,去年各地方政府分配到交通罰鍰收入高達156億,卻只有12%用於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所以黨團認為罰鍰不應該用於增加「搶錢設備」,以及變成地方政府的小金庫。

    民眾黨團今天提出公投案,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昧增加科技執法設備?」根據提案內容,民眾黨團指出,2024年全台各縣市交通違規罰鍰總收入約142億元,但全國交通事故總件數仍維持約40萬件、死傷人數約53萬人,顯示交通安全仍有進一步提升空間。

    民眾黨團認為,現行罰鍰制度優先支應項目多與交通違規案件處理、執法裝備器材、資訊電腦化、違規車輛保管場所、交通宣導及教育訓練相關,僅有12%用於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因此黨團主張,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昧增加科技執法設備,確保大部分資源投入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

    民眾黨團指出,科技執法增加未必提升安全,交通安全應優先透過道路設計、交通工程、標線標誌、人行環境、路口改善及相關安全設施等方式,使用路人自然減速並遵循規則,而非過度依賴處罰與設備設置。

    黨團總召陳清龍表示,科技執法密度一直在增加,罰單越開越多,但是交通基本建設並沒有變得更好,甚至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更多。他質疑,去年各地方政府分配到交通罰鍰收入高達156億,卻只有12%用於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其他流向,我們不知道,可能也成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

    陳清龍說,罰鍰大多用於增加科技執法設備,設備越多,交通罰鍰收入越多,形成跟民眾搶錢的狀況,所以黨團提出公投案,希望罰鍰收入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不是淪為搶錢設備的增設,及地方政府的小金庫。」

    另外,針對先前提出移轉投票公投案,陳清龍表示,考慮到各界有關選務困難的建議,因此會提出修正動議,將公投範圍侷限在台澎金馬,投票範圍會限縮在全國性選舉,如正副總統選舉、全國性公投、立委選舉。他認為,這能排除地方選舉複雜程度,並降低投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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