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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慘遭軍方汰除!海軍中士誘14歲少女色色、拍裸照 判刑結果出爐

    2026-06-24 13:15 / 作者 施書瑜
    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海軍服役的朱姓前中士,涉嫌透過關係結識友人年僅14歲的胞妹,跨越法律紅線與其交往並發生3次性關係,甚至傳訊誘騙對方自拍裸照。案發後朱男雖由軍方長官陪同自首,但因始終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一審遭判刑,朱男不服上訴二審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朱姓男子在2023年春季期間,結識了友人就讀國中的未成年妹妹。朱男明知對方尚未滿14歲,仍利用熟識機會發展不當男女關係,先後在私家車內及摩鐵內,與該名少女發生3次性行為。同年底,朱男在通訊軟體誘使心智未成熟的少女,自行拍攝裸露影片、照片傳給他留存。

    全案直到女方家屬察覺異狀並報警處理才曝光。朱男得知東窗事發後,在部隊輔導長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事後亦遭到軍方汰除。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考量朱男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且坦承惡行,但至今仍未取得被害人一家的諒解或達成賠償,因此分別依現役軍人犯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3罪、兒少法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等4罪分論併罰,各處1年7月至1年9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朱男事後嫌一審判太重提起上訴,但高雄高分院審查後認定,一審量刑已屬從輕發落,並無過重之嫌,依法駁回其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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